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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早期两大社会改革,从4个方面对比分析梭伦改革与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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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商鞅原是卫国人,是法家代表人物。商鞅自魏国入秦,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于是,秦孝公便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

梭伦生于雅典,是古希腊时期雅典城邦著名的改革家、政治家,是古希腊七贤之一。公元前594年,梭伦以威望和功绩当选为雅典城邦的"执政兼仲裁"("首席执政官"),开始进行具有宪政意义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社会改革。梭伦改革,一方面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完善了国家制度,促进了雅典社会生活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创立了适合民主制发展的社会管理机制,为普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

商鞅和梭伦进行的改革在古代东西方历史上交相辉映,分别推动了当时秦国和雅典的发展,是古代中西方历史转折点的两大事件。对比分析商鞅变法和梭伦改革,有助于探讨历史发展的规律,特别是改革得以成功的原因。本文从商鞅变法和梭伦改革的背景、措施、影响、历史条件等方面的不同进行分析,从中西方古代两次重要的变革中寻找启示。

一、梭伦改革与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

社会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任何改革都是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商鞅与梭伦的改革同样也不例外。仔细分析一下商鞅与梭伦改革前的社会背景可以发现,秦国与雅典存在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社会矛盾非常尖锐的严重问题。

秦国处在奴隶社会的末期,但当时已出现了先进的生产工具铁器和牛耕,生产力得到了发展,农业、手工业商业水平明显提高。生产方式逐渐由奴隶共耕制向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方向发展,剥削方式逐渐由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方向发展。

但是,旧有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国有制及"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上》)和"雨我公田,遂及我私"(《诗?小雅·大田》)的奴隶主占有、奴隶共耕的井田制和劳役地租剥削方式越来越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了。

于是奴隶与奴隶主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私田和个体生产的吸引下,许多奴隶怠工、逃亡,或开垦荒地、或改行以事工商业,于是岀现了"公田不治"、"田在草间"的劳动力大暈流失、农业生产衰退现象。

此外,秦国立国较晚,偏处西陲,民风民俗较为落后,旧贵族势力相当强大,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比东方六国晚了很久,社会经济发展落后,一直到战国初期,秦还是一个实力较弱的国家。

秦孝公即位以后,深感"诸侯卑秦,丑莫大焉"。东方国家看不起秦国,这是也是秦国国君的心病。为了与三晋抗衡,在当时激烈的争霸斗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保全自身,扩充势力,秦孝发布"求贤令",商鞅携李悝的《法经》人秦,商鞅变法最重要的人物正式登场。

希腊是一个城邦制国家。国内有200多个小邦,由于境内海湾地峡和高山的分隔、独特优越的海上航行条件、各邦具有自给自足的相对独立性等原因,希腊各城邦一开始就把眼光专注于航海和世界贸易,而不关注国内的统一。

雅典做为一个城邦在阿提卡半岛完成统一的时间比其他城邦晚,在梭伦改革前基本没有海外殖民活动,国内基本上以农业为主,工商业不发达,海外贸易还不及一个小岛埃吉纳。雅典的工业是陶器,但是当时科林斯、西息温、卡尔西斯城邦把握着豪华陶器的交易。所以,如何战胜科林斯等强大城邦,争当希腊世界海外贸易的霸主,成为雅典的主要目的。

同时,梭伦时期的古希腊还处于奴隶社会早期,从氏族社会发展而来的贵族与平民的矛盾成为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一矛盾主要表现在债务奴役和土地兼并问题上,到公元前6世纪初,情况变得格外严重。罗马时代的历史学家普鲁塔克评论到:"所有的平民都负了富人的债。他们或者替富人耕种土地,交纳1/6的收成,因而被称为'六一农'或塞特;或者以自己人身作债务抵押,可以被债主押收,因而有的在本土成为奴隶,有的被卖到了外国,也有不少人被迫卖掉自己的儿子,或者逃亡到外国,因为受不了债主的虐待。"

因此,变革生产关系是商鞅与梭伦缓和社会主要矛盾,发展生产力、达到富国强兵目的的必然选择。两国改革的出发点基本是一致的,都是以经济改革为核心。

二、梭伦改革与商鞅变法的主要改革措施

经济方面:

商鞅推行以农为上、以粮为纲的政策,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推动了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促进了秦国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解放了生产力,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使秦国出现了"家给人足"的局面。

商鞅对秦国的工商业、主要是私人工商业活动,则采取遏制、打击政策。其一,商鞅颁布了"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的法律,打击工商业者。其二,禁止农民卖粮、由国家垄断山川盐铁之利、切断商人商品来源,迫使从工商业者转业为农。其三,在市场政策上,加重商税。其四,在国家征调徭役时,有意加重商人的负担。按秦的法律,徭役应按户摊派。对商人则不同,"以商人之口数使商,令厮、舆、徒者,必当名。"也就是说,商人徭役按人头征派,即使商人在必要时雇请的帮手,也必须按人口数服役。

同时,商鞅还规定:"曾粟而税,",统一税制,承认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统一度量衡制,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梭伦颁布了"解除负担"法。梭伦规定:"现有的债务必须豁免,以后不许任何人在放债时,以债户的人身作抵押"。具体地说,一是废除了平民所欠的一切债务;二是禁止在放债时以土地和人身作抵押;三是拔除了立在债务人份地上的界碑,作为债务抵押品的土地无偿归还原主。正如他诗中写道:"他拔除了到处都竖着的债权碑;以前土地是被束缚着的,现在她自由了。

为了限制土地兼并,梭伦制定了个人占有土地的最大限度法规:"禁止个人任意收购过多的土地","绝对禁止人家占有逾量的土地二这限制了贪得无厌的贵族,给小农吃了安心耕作的定心丸。

雅典没有对外扩张传统,海外殖民又有很多困难,要解决平民的经济困难,必须另谋出路。于是梭伦利用希腊世界工商业发展较快的机会,把雅典引上发展工商业的道路。梭伦"把一切行业都看得很高贵,他以立法的形式要元老会议检査每一个人的谋生之道,惩罚没有行业的人"。普鲁塔克说:"梭伦看到国内大部分是贫瘠无用之地,而航海经商者也绝不会为那些没有东西交换的人输入货物,因此他就把公民们的注意力引向工艺,规定如果一个人没有叫他儿子学会一种行业,他就不能强迫儿子赡养他。"

此外,梭伦还实行一系列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的措施,包括限制粮食出口,扩大橄榄油输出;实行货币改革,以利于商业贸易;奖励外地工匠移民雅典,提倡公民学习手工业技术;改革度量衡,铸造雅典新币,制定了一些有关财产继承、禁止厚葬、抚恤为国牺牲公民的亲属等法令;承认私有财产继承自由,消除了所有制上的氏族残余。

正是在这一政策的鼓舞下,众多雅典人参与了工商业活动。正因为如此,雅典工商业中分工相当细密,如武器匠中有专为人制头盔缨饰者;商人中有腊肠贩、蜂蜜贩、面包贩等,足证其分工专业化程度很高,也说明其工商业活动的发达。

由此可见,商鞅变法在经济方面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而梭伦则鼓励发展工商业。两种改革都适应了时代的要求,改革了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缓和了阶级矛盾,从而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两国经济的发展。

政治方面:

在政治方面,商鞅变法的重点是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中央集权制。

一是奖励军功,严惩私斗。按军功大小授予爵位,私斗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二是实行二十级爵。一级是公士、二级是上造、至十九级是关内侯、二十级是彻侯。宗室贵族无军功不得有爵位。推行按功授爵,使秦国军队的战力大增,一跃成为军事强国。三是编制户口,定"连坐"之法。各家各户相互纠察,相互监督,"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同时还规定,无官府凭证者旅店不得留宿,否则店主要连坐。四是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划分若干都乡邑聚为县,县设令、丞,掌政事;尉掌军事。此后,秦国在新占领的地区设郡,郡下分设若干县,这样逐渐形成郡县制,从而创造了一个高效率、政令统一的官僚体系。五是推行小家庭政策。凡一家之中有二子到能立户的年龄而不分居者,加倍征收户口税。六是制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一个国富兵强的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在政治方面,梭伦废除世袭贵族的垄断权利,按财产的数量把公民分为五百斗、骑士、双牛及日佣4个等级, 各等级的政治权利依其财力之大小而定。第一等级可担任一切官职;第二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除司库(即财政官,一种执政官)以外的高级官职;第三等级可任低级官职;第四等级的公民不能担任公职,但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

与梭伦相反,商鞅认为农、战是国家兴盛的根本条件,因此把发展农业放在首位。他虽然认为商业具有沟通有无的功用,但认为私营工商业的发展会影响农业劳动力的投入,把工商业同农业的对立当作不可调和的矛盾,由此使他推行大力扶植农业、调动一切手段打击工商业的政策。实际上,当时的诸侯国也曾推行重农抑商政策,但将其发展到极端的却只有商鞅。所以,商鞅变法具有鲜明的商鞅特色。

结语:

梭伦和商鞅的经济改革,都成功地把经济的发展引导到自己所需要的方向。如果说梭伦政策在无意中顺应了经济发展的趋势的话,取得成功应属必然。商鞅的做法则相反,几乎完全逆经济规律而动,仍然取得成功,说明上层建筑在某一时期,也同样可以决定经济发展的方向。正如刘泽华所说:"历史上的改革,都有促成其进行的客观形势,但领导者的见识和决心常常更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因此,在探讨客观形势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兼顾改革领导者对形势的主观评价及他设想岀的解决方案。

梭伦和商鞅的经济改革,不仅显示了古代经济的农本性质、国家政权对经济可进行成功干预的共同特征。商鞅变法与梭伦改革充分说明:无论哪种社会制度、哪一个历史发展阶段,只要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就必须改革;在社会改革中,只有从实际出发、从国情岀发、从自身的自然及历史条件出发、从自己的目的出发,走自己的特色之路,才能取得成功。

(图片均来自网络,侵删)

导语:

商鞅原是卫国人,是法家代表人物。商鞅自魏国入秦,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于是,秦孝公便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

梭伦生于雅典,是古希腊时期雅典城邦著名的改革家、政治家,是古希腊七贤之一。公元前594年,梭伦以威望和功绩当选为雅典城邦的"执政兼仲裁"("首席执政官"),开始进行具有宪政意义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社会改革。梭伦改革,一方面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完善了国家制度,促进了雅典社会生活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创立了适合民主制发展的社会管理机制,为普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

商鞅和梭伦进行的改革在古代东西方历史上交相辉映,分别推动了当时秦国和雅典的发展,是古代中西方历史转折点的两大事件。对比分析商鞅变法和梭伦改革,有助于探讨历史发展的规律,特别是改革得以成功的原因。本文从商鞅变法和梭伦改革的背景、措施、影响、历史条件等方面的不同进行分析,从中西方古代两次重要的变革中寻找启示。

一、梭伦改革与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

社会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任何改革都是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商鞅与梭伦的改革同样也不例外。仔细分析一下商鞅与梭伦改革前的社会背景可以发现,秦国与雅典存在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社会矛盾非常尖锐的严重问题。

秦国处在奴隶社会的末期,但当时已出现了先进的生产工具铁器和牛耕,生产力得到了发展,农业、手工业商业水平明显提高。生产方式逐渐由奴隶共耕制向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方向发展,剥削方式逐渐由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方向发展。

同时,不同的等级所尽义务也有差别。例如,在军事义务方面,第一、第二等级提供骑兵,自备军械、军装和马匹。第三等级提供重装步兵,他们自备军械和军装,但不需提供马匹。他们是构成雅典军队的主要成分。第四等级主要是充当轻装步兵和一般水手,不用自带军备,只带棍棒。

但这一系列措施的真正目的在于打破贵族对政治的垄断权,使全体公民都能参与到城邦政治事务的管理。因为"对一个城邦来说,如果大量的穷人被排除在公民集团之外,这样的城邦就会遍地充满着仇敌。唯一可选择的办法就是让他们有参与议事和审判的职能"。

梭伦改革还设立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并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四百人会议由4个部落各选100人组成,除了第四等级外,其他公民皆可当选。设立陪审法庭(也称民众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任何公民都有权上诉。陪审法庭的陪审员,由所有等级的公民经抽签方式选出。陪审法庭受理并裁决公民投诉或上诉的案件,扩大了公民的权力。制定新法典,取代德拉古的严酷法律,只保留了其中有关杀人罪的部分,使整个雅典法较有人道色彩。

这些措施的出发点亦都是希望公民能够认同自己是整个公民集体的一员,以此达到城邦内部统一。梭伦在政治方面的改革对于新兴工商业阶层来说是有利的,有利于雅典内部的团结稳定。

总的来看,梭伦改革是奴隶主阶级巩固自身统治的改革,奠定了雅典城邦民主政治的基础;商鞅变法是新兴地主阶级推行的封建化改革。

三、梭伦改革与商鞅变法的影响

商鞅在秦国主持变法,大获成功,但他本人不仅没有善终,千百年来史上对他的批判也从未停止。虽然无法对商鞅的本来形象达成一致观点,但是商鞅变法"为秦开帝业"的历史功绩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行法治,巩固了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维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使秦国迅速实现富国强兵,为秦国统一中国奠定了经济基础。

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商鞅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刘向《战国策·秦策一》:"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不只是后世史书对于商鞅变法有很高的评价,当时儒家著名著名思想家萄子看到秦国的治国情况后,就已经给予了充分肯定。《苟子·强国》中云:"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也。"

商鞅变法的历史功绩显而易见,但变法中的诸多措施历来饱受争议。例如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施行"连坐"法,"重农抑商","计首虏功"等等。这些措施确实存在着巨大的局限,但是从当时的形势下看,也是这些非常之举,保证了变法的贯彻实施,迅速提高秦国的国力,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求存"目标下衍生出的一种"合理",但并不一定"合情"制度。

不可否认,秦朝二世而亡与商鞅变法轻教化有一定关系,但是,秦之覆亡的直接责任不在商鞅变法,而是君主集权制和土地私有制在其运行过程中必然产生的结果,秦以后的历代王朝也没有逃脱这一命运。商鞅变法很多内容在秦亡以后仍被中国历代的封建王朝所继承发展,变法虽有局限性,但这些并不能掩盖变法的巨大进步性。

梭伦出身于没落的贵族家庭之中,后通过商业经营赢得中等资产,但他并非巨富,始终位于穷人之列,故身上既有着贵族、商业者以及平民三个身份。因此梭伦主张采取中庸之道,在政治和阶级矛盾中进行改革时,受到大家的极力支持。最终有效地改革了政治方法,对严峻的阶级矛盾进行调和,最终稳定了国内当时动荡的政治局面。

不过梭伦改革的依然存在着一定的弊端。首先梭伦借助自己特殊的身份,对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只是暂时性的缓和了,但平民与贵族最终都会因为利益而发生冲突,因此在梭伦去世之后,国内的阶级斗争更加剧烈。由此可见,梭伦改革背景之下的工商业城邦的背景,并没有十分的强大,雅典在一定程度上始终只是一个自给白足的农业城市。

梭伦改革的意义主要体现在政治和经济两方面。经济方面,梭伦改革起到了振兴雅典城邦的作用,为实现城邦的富强开辟出一条大路,同样也大大促进了雅典城市农业与商业的发展,使其成为古希腊中最繁荣的工业城市。

四、梭伦改革与商鞅变法的历史条件

从政治条件看,当时雅典虽为贵族寡头政体,平民对政治几乎没有发言权,但在整体阶级力量对比上,平民实力远远优于贵族,加上贵族本身为争夺统治权,互不团结,有些人支持平民,成为所谓平民领袖,进一步加强了平民的力量,使改革有可能以贵族作岀一定让步、平民同意妥协的方式进行。由此来看,梭伦取消债务、鼓励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是雅典当时形势的客观要求。

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所面临的客观形势则截然不同。当时,华夏大地诸侯国林立,秦国的首要任务是增强国力,改变自己在争霸战争中的不利地位。要想在争霸中取胜,必须解决兵源及给养问题。在传统的以农为本的社会中,经济实力取决于粮食产量,所以商鞅说:"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然而,"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因而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因此,商鞅改革把农业放在首位,对工商业活动则采取打压抑制了。

从主观条件看,梭伦清醒地认识到,公元前6世纪初雅典社会危机的发生,贵族应负主要责任。要维护雅典公民集体的团结和稳定,必须适当地压贵族。因此,梭伦劝告那些"财物山积、丰衣足食而且有余的人"要抑止自己贪婪的心情,因为人民"不会永远服从,一旦平民武装反抗,贵族的损失会更大。"但他也不愿意完全站在平民的立场上同贵族相对抗,因为那不仅败坏他的名声,而且会引起两派之间的仇杀,对国家有害无益。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他在改革中"手执坚盾,护卫两方,不让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居优势。"一方面他为解救平民而取消债务,另一方面又拒绝为穷人瓜分贵族的土地。由于梭伦意识到单靠土地不足以维持雅典人的生活,而他本人却经商致富,所以把工商业和农业同等看待,鼓励发展工商业。因而梭伦的经济政策具有强烈的梭伦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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